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為收回樓房重建,東莞長安一房東要求租客提前解約搬離被拒絕後,竟雇佣他人對租客店面進行打砸恐嚇,甚至在半夜放火將租客一家四口活活燒死。今日上午,這起在當地形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案件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根據起訴書,案發地點位於東莞市長安鎮烏沙社區步步高大道177號利軒樓,戴順軒、李麗珍夫婦是這棟民宅的房東。2013年5月下旬,為把利軒樓收回重建,戴順軒、李麗珍夫婦要求在該處經營便利店的租客陳漢泉提前解約搬離,但陳漢泉以合約未到期為由拒絕搬離。
  雙方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戴順軒、李麗珍夫婦找到東莞市保安服務公司第五服務部股東、戴順軒的侄子戴國兄及第五服務部經理陳偉光幫忙收回上述店鋪。陳偉光隨後通過下屬周游龍等人找到楊躍等人幫忙。
  按照陳偉光等人的指示,楊躍等人分別於2013年5月27日晚及5月29日晚對陳漢泉的便利店進行打砸,並放火燒店,最終導致陳漢泉的妻子、弟弟及兩個年幼的兒子被活活燒死。
  今日在法庭上,陳漢泉等被害人家屬向15名被告人提出共計330萬元的賠償要求。目前此案仍在開庭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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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東莞長安房東雇凶縱火燒死租客一家四口案今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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