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確切證據表明人身安全受到緊迫威脅的情況下,20歲的淮安男子小高突然跳將起來,拔刀猛刺他認為正在“監視”他的張某某,導致對方心臟破裂死亡。南京警方一開始懷疑他是不是腦子有問題,並給他做了精神病鑒定。但事實證明,他非常正常。昨天,小高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受審,檢方建議判處他死刑,但辯護人認為小高應定性為故意傷害。案件將擇日宣判。揚子晚報記者 羅雙江
  打工男與老東家鬧了不愉快
  小高是淮安人,小學文化,生於1993年8月。去年12月上中旬,小高來到南京在夫子廟擺地攤,認識了同樣在此擺地攤的本地人18歲的小吳,很快成了好友。後來他們去河西一家酒店應聘服務員,做了9天又不做了,結算工資時,小吳和酒店發生了爭議,雙方吵得很不愉快。12月29日,小高又來到南京找小吳,兩人把錢花得差不多了,就和小吳說準備到原先打工的酒店找前同事借點錢好回家。結果,在坐車去酒店的路上,小吳和小高因為小事吵了幾句。
  晚6點多,憋著一肚子氣的兩個年輕人來到了以前打工的酒店,該酒店還經營著一家茶社,他們就決定先到茶社坐坐。不想,酒店的幾個中層幹部正在茶社開會,看到這情緒低沉的哥倆虎著臉進來,再聯想到此前和小吳的工資糾紛還沒解決,就上前詢問他們此行的目的,對此,小高說,“來消費的不行啊”,見小高這樣說,對方也就放他們進去了。茶社平時經營自助餐業務。但小吳沒付錢就直接去取東西吃,茶社服務員上前阻止,和小吳發生爭吵,為工資發生過衝突的那位中層見狀則叫他們不要惹事,否則就喊人來。至此,兩人本來就不好的情緒變得更差了。
  拌了幾句嘴拔刀刺死對方
  張某某和酒店某中層管理人員是好朋友,那兩天正在店里想接酒店的工程做,順便協助酒店管理一下店面。見小吳和小高氣衝衝地樣子,張某某便跟著服務員走過來,對小高說,“你要點什麼就點。”小高覺得張某某說話惡狠狠地,長得又比較魁梧,害怕是酒店里喊來對付他們的。之後,小高和小吳分別坐到不同的卡座上,而張某某則坐到了小吳的對面。小吳年紀小,看到張某某的樣子,覺得他像“活鬧鬼”,就想換座位,但張某某命令小吳不要換,就坐在原來的地方,並說,“你這小孩,脾氣怎麼那麼大,你家住在哪?”按小高的說法,認為張某某是對方派來監視自己的,便偷偷跑到洗手間準備打電話報警。他到洗手間之後,報警電話沒打通,覺得要教訓一下張某某,便從身上掏出在火車站邊上買的摺疊刀,左手一把將張某某按在座椅靠背上,右手持刀猛刺了張某某三四刀。因心臟被刺破,張某某送到醫院時已經身亡。小高在原地等到警方到來後,如實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經過。
  庭審:故意傷害?故意殺人?
  昨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的焦點也集中在罪名上。公訴人認為是故意殺人。“張某某對小高並無任何威脅,而他卻做出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無法理解。小高的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建議判處死刑。”
  對此,辯護人認為,小高的行為事出有因,他本來就因為和小吳吵架而心情不好,之前小吳又和酒店的人有糾紛,進茶社後小吳又和茶社的人發生了齟齬,導致他們精神緊張。而在此時,並非酒店工作人員的張某某卻跑過來對小高採取不友善的態度,使得小高精神崩潰而產生假想防衛,進而為保護自己對對方進行故意傷害,但他主觀上並非要致對方於死地,所以應當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殺人,建議判處10年以上刑罰,而非死刑。案件沒有當庭判決,將擇日宣判。(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原標題:“假想防衛”,小伙殺死“監視”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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